发布时间: 2023-05-10
高珊副主任医师
中日友好医院妇产科
剖宫产术后的饮食建议如下:1、术后6小时:产妇可适当饮用温水,注意左右翻身;2、术后12小时:可以适当摄入米汤,米汤可以算作全流食;3、术后18小时:可以适当摄入鸡蛋羹,或米粥等流食,可配以咸菜,吃少量咸菜条以补钠、补钾;4、术后24小时:可以食用少量米粥,或稀的面条、面片等。通常术后24小时左右,剖宫产手术孕妇可下地活动,活动较好的产妇可出现排气,出现排气时可从流食饮食过渡到半流食,如面条、面片汤,疙瘩汤等。面食较容易消化,可适当多吃。另外可以在半流食的面条、面片汤的基础上,适当煮蔬菜或撒蛋花皆可;5、术后48小时:产妇出现彻底的排气后,可以逐渐过渡至正常饮食。如果是排气较慢的产妇,相应的饮食变化建议减慢,并尽量保持流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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