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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骨结核的三个标准

发布时间:2023-05-11

纪泉主任医师

北京医院骨科

视频内容

诊断骨结核的三个标准,一是临床症状,二是影像学表现,三是实验室检查和病理检查,主要分析如下:1、临床症状:一般而言,骨结核的症状较隐匿,有时伴有全身的明显症状,如低热、乏力、倦怠或者消瘦、食欲不振等,也有时这些全身症状并不明显。临床上要结合患者是不是有既往的肺结核病史或者有接触史等,来综合判断,一般而言,临床症状也非常重要。需要观察局部,如果其出现骨结核,就会造成关节的局部肿胀、疼痛,活动时明显加重。如果为脊柱结核侵犯椎间盘,就会造成类似于椎间盘突出的症状,如下肢的坐骨神经放射痛或者一些局部的腰背部疼痛;2、影像学表现:上述这些症状也不是非常典型,所以影像学的检查非常重要,通过平片、CT以及核磁,能对局部的结核杆菌感染有一定判断。一般而言会出现平片上的骨质破坏,以及关节间隙变窄、椎间盘信号会减弱,出现间隙狭窄。通常而言骨结核更容易破坏椎间盘,而对椎体影响比较小,尤其不会侵犯椎弓根;3、实验室检查和病理检查:对于一些实验室的检查,像结核菌素试验或者PPD纯化蛋白衍生物试验,其对于骨结核的诊断有一定的帮助。如果能获取病理,对于骨结核的诊断更为有意义。患者一旦确诊之后,就应该采取综合治疗方法进行有效的抗结核治疗或者手术清创,有助于骨结核的完全消失,避免损伤自身的关节和脊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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