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9-08-07
孙红敏副主任医师
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产科
所有没有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,怀孕24-28周以及28周之后首次就诊时进行75g糖耐量试验。在糖耐量试验之前至少8个小时,孕妇不能吃任何东西,也不能喝任何的饮料,包括水,试验之前连续3天要正常饮食,正常休息和运动,检查期间需要静坐,禁止吸烟。检查时,孕妇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,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,以及服糖后1小时和服糖后2小时的静脉血。抽血时间是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的时间计算,诊断标准是服糖前、服糖后1小时、服糖后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为5.1mmol/L 、10.0mmol/L、8.5mmol/L,其中任何一项达到或者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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