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您推荐

关闭

继续播放

吉兰-巴雷综合征的诊断标准

发布时间:2019-09-29

宋孚霞主任医师

烟台毓璜顶医院神经内科

视频内容

吉兰-巴雷综合征的诊断,需要有以下几条标准: 1、有前驱感染史,多数患者病前1-3周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胃肠道感染症状,呈急性起病,进行性加重,多在2周左右达到高峰; 2、出现对称性肢体和延髓支配肌肉、面部肌肉无力,重症患者可以出现呼吸肌无力、查体四肢腱反射减低或者消失; 3、可以伴有轻度感觉异常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; 4、脑脊液出现蛋白细胞分离现象; 5、电生理检查可以提示周围神经有脱髓鞘或者继发轴突损害证据; 6、病程有自限性,90%以上的患者在发病4周以内停止发展。 如果出现以下表现,则一般不支持格林巴利综合征的诊断: 1、显著而持久的不对称性肢体无力; 2、以膀胱直肠功能障碍,比如大小便困难为首发症状,或者持久膀胱和直肠功能障碍; 3、腰椎穿刺,脑脊液单核细胞数量比较多超过50以上; 4、脑脊液中出现分叶核白细胞; 5、存在明显的感觉平面。 需要鉴别诊断的疾病包括脊髓炎、周期性麻痹、多发性肌炎、脊髓灰质炎、重症肌无力、卟啉病、周围神经病,中毒性周围神经病,比如重金属、药物、肉毒素中毒等。

433
相关视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