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9-05-28
马彬副主任医师
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
首先应迅速对腹痛患者进行评估,按“降阶梯“思维,从高危到低危等顺序进行依次鉴别,先排查危急重症,再考虑进展慢,不会迅速危及生命的一般性疾病。具体内容如下: 1、对危急重症患者,应迅速给予心电监护、吸氧、开放静脉通道、维持生命体征。在保证生命体征平稳的情况下,迅速简要的了解病史,进行初步的定性、定位、定因诊断,请相关科室急会诊,严密观察患者病情,条件允许可完善相关检查; 2、对于非急症患者,需详细询问病史并仔细查体、完善相关检查,查明病因,针对引起腹痛的疾病进行治疗。有时腹痛及伴发的各种症状严重,在查明病因、进行病因治疗的同时,还必须对这些症状给予积极的治疗,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、控制感染、解痉止痛等; 3、对于腹痛原因仍不确定的患者,即便腹痛已改善,但后续24小时仍需继续跟踪患者,回家时应避免服用止痛及麻醉药物,以免掩盖病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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