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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R-2阳性乳腺癌需要特殊处理吗

发布时间:2023-04-03

姚静主任医师
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肿瘤中心

视频内容

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(HER-2)阳性乳腺癌,相较激素受体阳性与三阴乳腺癌,其为特殊类型,最大特殊在于需用抗HER-2治疗。所以特点较为明确,无论早期或晚期,抗HER-2治疗均为必要,但是并不单纯为抗HER-2治疗。无论早期乳腺癌或晚期乳腺癌,抗HER-2治疗应联合化疗方能有效。所以特殊性在于明确为HER-2阳性的乳腺癌后,无论早期或晚期,需联合化疗加上靶向治疗,具体如下:1、早期:对于HER-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,化疗联合靶向。在6-8周期化疗后,抗HER-2治疗1年,为早期抗HER-2阳性治疗指征;2、晚期:抗HER-2治疗可一直需要,抗HER-2的治疗在晚期不能停。若出现抗HER-2耐药,需换其它抗HER-2药物,使患者有更好治疗效果。所以对于HER-2阳性乳腺癌,通常临床医生在患者治疗阶段都会告知患者,抗HER-2治疗为必要,一定要接受。早期可纠结使用单靶或双靶问题,早期抗HER-2治疗可仅需单靶,但一旦肿块偏大或存在淋巴结转移,则一定需要用抗HER-2双靶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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