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您推荐

关闭

继续播放

支气管哮喘的诊断依据

发布时间:2021-05-08

杜彦辉副主任医师

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儿科

视频内容

支气管哮喘可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做出诊断,如症状、触发因素、疾病过程、典型发作、对治疗的反应、家族及个人过敏史,并排除其它原因,有气流受限的证据且气流受限及症状具有可逆性。儿童哮喘的诊断标准如下: 1、喘息、咳嗽、气促、胸闷等反复发作,多与接触变应原、冷空气、物理化学性刺激、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等有关,常在夜间或清晨发作、加剧; 2、哮喘发作时,可在双肺闻及弥漫性、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,呼气相延长; 3、上述症状与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; 4、除外其它疾病所引起的喘息、咳嗽、气促或胸闷; 5、临床表现不典型者,应至少具备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;证实存在可逆性的气道受限其中一项,可逆性的气道受限可通过A、B、C三条来评估,A为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,吸入速效β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后15秒,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增加≥12%;B为抗哮喘治疗有效,使用支气管舒张剂,口服或者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1-2周后,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增加≥12%;C为最大呼气流量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-2周≥20%。符合第1-4条或第4-5条者,可诊断为哮喘。

183
相关视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