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8-25
李涛副主任医师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手外科
患者腿部骨折后,如果骨折稳定,在1-2周内没有发生明显的感染和渗血,通常鼓励尽早下地,但是早期下地是指保护性的下地以及保护性承重,应使用拐杖以及保护支具。腿部是下肢沉重和行走重要的部位,如果患者骨折后过早下地和承重,对骨折端并不利,但是也并不主张过晚的行走,主要取决于手术后感染和伤口渗血的情况。患者伤口的感染和渗血直接影响到术后骨折的恢复,并且也是术后较严重的并发症。所以患者腿部骨折术后,如果感染得到有效的控制,伤口的渗血能够早期控制,鼓励尽早地下地行走,但此时不能将全身的重量加到受伤的骨折部位。当患者下地适应一段时间以后,可逐渐使受伤的部位进行一定的负重。至于行走则需要判断骨折愈合的情况,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,才能开始负重和行走。如果患者骨折端较粉碎,骨折本身不稳定,或者伤口出现感染、渗血,通常认为可以适当减缓下地,在床上平躺时可以进行功能锻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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