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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硬化属于丧失劳动能力吗

发布时间:2021-09-13

刘芳主任医师

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感染科

视频内容

对于肝硬化患者而言,是否属于失去劳动能力,需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,具体如下:1、失代偿期:不能进行劳动,属于失去劳动能力人群,需注意适当休息,也可做适当体力活动,但不能劳动;2、代偿期:可进行部分轻体力劳动。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,在肝硬化基础上反复出现黄疸、消化道出血,有明显乏力、低热、腹胀或反复出现肝硬化的其他并发症,比如肝性脑病、腹水等,甚至部分患者出现肝肾综合征等。在化验肝功能时便发现失代偿期肝硬化存在肝功能表现异常,有不同程度的转氨酶、胆红素升高,且有凝血功能异常,凝血酶原活动度通常波动在40%-60%,同时伴有明显的脾功能亢进等。根据此类症状,在实验室检查上均可判断患者肝功能是否处于失代偿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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