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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检查有哪些

发布时间:2021-02-09

张晓菁主任医师

山东省立医院产科

视频内容

产前检查不仅保证孕期质量,还能节省医疗卫生资源,具体检查方法如下: 1、孕11-13周+6天时,应行超声检查测量NT,即颈部透明带厚度,NT可预测唐氏综合征指标。另外早期应进行唐氏筛查,早期唐氏筛查包括NT值计算、血清学检查; 2、孕15-22周时应行胎儿超声检查及中期唐氏筛查、无创DNA及羊水染色体检查; 3、孕24-28周时应行胎儿超声检查及胎儿心脏超声检查,孕妇还应行糖耐量检查筛查糖尿病; 4、孕29-32周、孕33-36周应各产检一次,孕37-41周每周产检一次,期间包括2-3次胎儿超声检查及每四周一次血、尿常规检查; 5、孕36周后增加电子胎心监护检查,存在高危因素孕妇酌情增加产检次数。 正常妊娠产检次数约9-11次,分别为早孕期即孕5-8周检查,尤其月经周期不规律或遗忘末次月经时间的孕妇,早孕期超声可协助推算孕周及预产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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