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05-08
王少为主任医师
北京医院妇产科
孕期检查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,或者围生期保健专家共识规定,应该做最少6-8次检查,不同的阶段做的检查都不一样,具体如下: 1、初步建档、初诊时要做全身的系统检查,包括从头到脚各个器官脏器的全面检查,还有血压、脉搏、体重、身高的基本状况的了解;会做血生化检查,了解肝肾功能、糖代谢的情况,做甲状腺功能的检查,做血尿常规及传染性疾病的筛查,比如艾滋病、梅毒、乙肝、丙肝的筛查;此外还要针对性的根据个人的特点做选择性检查; 2、在妊娠的早期要做产科超声,明确胚胎位置是宫内还是宫外,要明确结合孕周,结合早孕反应出现的时间,还有B超以明确孩子的大小和孕龄; 3、在孕期21-23周之间要做第一次大排畸,在孕27周要做小排畸; 4、孕32周要看胎儿大小、胎盘情况、血流、胎位; 5、37周要看脐血流、羊水,了解胎盘功能,这是特殊的检查。 妊娠以后身体检查非常重要,因为是保证孕产妇和胎儿健康最重要、最基本的前提。常规需检查6-8次,每次除最基本的生命体征、常规化验、宫高腹围的检查、胎动、胎心的监测,到妊娠晚期还要做胎心监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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