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05-08
王少为主任医师
北京医院妇产科
妊娠晚期、早期、中期时都有围生期的用药原则,最重要的原则基于母儿健康的最大化去考虑用药的问题。 在孕晚期实际建立胎盘屏障,有很多时候大分子的东西已经不能通过胎盘,所以对药物影响相对小。所以晚期对于药物致畸会比早期稍微稍微放松、放宽,但是有一些药物不能用。对于会引发宫缩的药物,具体如下: 1、比如垂体后叶激素、前列腺激素等,因为这种不正当、不恰当的宫缩剂使用可能会造成早产、胎盘早剥、孩子宫内窘迫、急性产道损伤、子宫破裂等,所以这个药不能轻易用; 2、对于抗肿瘤的药,到晚期以后如果需要用抗肿瘤药,一定要把妊娠终止以后再用。因为绝大多数的抗肿瘤药都是有胚胎毒性; 3、缓泻剂,比如番泻叶、果导片,这种强烈的宽肠、润肠药,可能会造成肠蠕动过多、诱发早产问题。所以宫缩剂、强泻药、抗肿瘤药物在妊娠晚期以后是尽量不使用或者是慎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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