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9-22
迟骋副主任医师
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科
如果患者经口摄入有毒物质,消化道内还残存有毒的物质时,便需要进行洗胃。洗胃是挽救经口摄入食物中毒患者的有效抢救措施,但如果摄入强酸、强碱或腐蚀性的物质,或存在消化道出血,特别是活动性上消化道出血,存在食管-胃底静脉曲张,或发生胃穿孔、肠穿孔等情况,是洗胃的禁忌证。通常考虑在摄入毒物4-6个小时进行洗胃有效,超过6个小时,可以根据中毒的情况进行洗胃。如果是中重度的中毒患者,并且没有特效解毒药,中毒超过6个小时也可以酌情给予患者洗胃治疗。洗胃存在一系列并发症,如在洗胃过程中,患者可能出现呕吐,便容易诱发吸入性肺炎,甚至有窒息的风险。洗胃过程中,由于恶心、呕吐、疼痛等刺激,可能诱发心律失常,而导致呼吸、心跳骤停。洗胃还有可能导致口腔和口咽部黏膜的损伤、破裂出血,而导致消化道损伤出血或发生胃扩张。在洗胃过程中,需注意对患者进行气道保护,如果存在意识障碍,应该首先经口进行气管插管,气道得到有效保护后,再进行洗胃操作。其次洗胃过程中,需使患者呈左侧卧位,头部尽可能下倾,以避免发生窒息的风险。一旦在洗胃的过程中,患者出现剧烈呛咳、面色紫绀,应立刻拔出洗胃管进行抢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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