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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癌综合征和副癌综合征区别

发布时间:2023-04-07

刘静主任医师

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肿瘤科

视频内容

类癌综合征与副癌综合征的区别如下:1、副癌综合征:副癌综合征又称副瘤综合征,是指所有的恶性肿瘤除原发灶的症状外,引起的身体其他非特异性改变。例如肺癌病人可能会引起骨关节增生或关节疼痛,这是肺癌的肿瘤细胞分泌独特的细胞因子刺激产生,是肺癌最常见的副瘤综合征。其他类型的癌症也会伴有全身的不典型表现,如部分癌症病人会出现皮炎、皮疹,都是肿瘤相关的症状,统称为副癌综合征;2、类癌综合征:类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癌症,属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一种,对于分化程度比较好的G1期神经内分泌肿瘤,就称之为类癌。类癌病人因为肿瘤细胞多数都具有内分泌功能,所以病人会有相关症状,例如胰岛细胞瘤病人会引起低血糖,胰高血糖素瘤病人会引起高血糖,部分神经内分泌肿瘤会分泌5-羟色胺,引起潮红、盗汗、腹泻等症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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