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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胃炎的复诊提醒

发布时间:2019-07-17

马玲主治医师

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

视频内容

慢性胃炎患者的复诊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,以临床医生面诊的意见为主,一般复诊建议如下: 1、慢性胃炎合并幽门螺杆菌感染者,建议严格按照四联疗法治疗2周后,间隔1个月复查碳13或碳14呼气试验,正常后可每年规律复查1次; 2、慢性胃炎无症状者,需每3个月复查1次胃镜,及时了解胃病的进展情况,正常后可每年复查1次; 3、重度萎缩性胃炎给予大剂量药物治疗者,可每月复查1次,直至降至轻度可3个月至半年复查1次胃镜,疾病稳定治愈可每年复查1次胃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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