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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痛复诊提醒

发布时间:2019-05-28

马彬副主任医师

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

视频内容

疾病治疗的预后一般分为三种,即治愈、好转、未愈。腹痛患者可根据预后进行复诊,具体如下: 1、治愈:对于急性发病,经过治疗后可治愈的,可不进行后续的治疗指导及复诊; 2、好转和未愈:一般慢性病患者需根据医嘱复诊。例如胆囊炎症病人在治疗胆囊炎的同时,应建议患者控制饮食,增强身体锻炼。因此,胆囊炎病人在3-6个月左右前往医院复查相关检查。 复诊非常必要,患者一定要认知所患疾病是否为慢性疾病,如果为慢性疾病,一定要遵医嘱定期前往医院复诊,好进一步了解疾病的转归,明确后续治疗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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