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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挫伤复诊提醒

发布时间:2019-05-07

陈建宏副主任医师

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

视频内容

眼挫伤患者经过治疗后应注意定期随访观察,具体复诊时间如下: 1、角膜水肿或板层裂伤者应每3天复查一次,直到水肿消失或裂伤愈合,复诊的时候需要检查视力、角膜情况及眼压,注意预防感染和调整糖皮质激素用量,角膜清亮后查眼底; 2、前房积血,出院后2-3天复查一次,院外治疗的患者需要在受伤后几天内密切随诊,根据情况几天到1周复查一次,所有患者伤后2-4周都应该进行前房角检查以及眼底检查; 3、前房角后退的患者没有青光眼时,每3-6个月复查一次眼压,每6-12个月检查立体眼底照相及自动视野,数年后每6-12个月检查眼压,1-2年检查立体眼底照相以及视野; 4、因为眼底出血导致脉络膜看不清的患者,每1-2周复查一次,直到脉络膜能完全看清。如果脉络膜破裂,每6-12个月复查眼底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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