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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都需要做哪些检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23

程娇影主任医师

中日友好医院妇产科

视频内容

孕妇在产前也就是孕期,检查项目有一些是共同的,有一些检查项目可能因人而异。并且在不同的孕周,检查的项目也不一样,具体如下:1、全身的体格检查:大部分孕妇在怀孕早期,需要进行全身的体格检查,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生化功能的检测、凝血功能的测定、心电图以及传染病的检查等;2、超声检查:明确孕周,明确宫内有无胎芽、胎心,除外异位妊娠;3、NT的筛查:在怀孕12周时,应该进行NT的筛查,是对胎儿可能患有染色体疾病的第1次的检查;4、唐氏综合征的筛查:在怀孕16周时,如果没有高危因素,应该进行唐氏综合征的筛查,包括21-三体综合征、18-三体综合征、13-三体综合征以及开放性的脊柱裂;5、产前诊断的检查:如果存在高危因素或者上述唐氏筛查提示阳性,通常会建议进行产前诊断,包括无创DNA、羊水穿刺等,具体的项目因人而异;6、系统的畸形的筛查:在怀孕22-24周,应该进行一次系统的畸形的筛查,对胎儿的各个重要脏器进行超声检查;7、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:在怀孕24-28周时,应该进行孕妇的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;8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:如果发现有妊娠期糖尿病,还建议进行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;9、第2次小排畸:在怀孕30周时,一般会建议进行第2次的小排畸,在胎儿逐渐生长发育过程中进一步进行监测;10、基础检查:在怀孕36周后,如果没有其他的高危因素,一般会建议从36周开始,每周要进行1次尿常规,进行1次胎心的监护,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的状况。而且在每一次产前检查时,还应该完善基本的宫高、腹围的测定,评估胎儿的大小,进行血压、体重以及尿常规的测定,来排除子痫前期等特有的妊娠期的合并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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