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12-17
杨丽云副主任技师
海南省肿瘤医院检验科
配血标本采集有以下注意事项: 1、在采集之前标本要有一个唯一性的标识,护士可能根据临床医生开的医嘱,到患者的床旁对患者进行标本的采集,一般采用两种方法,一种是腕带的方法,第二种是询问患者本人,这种唯一性的标识内容要包含患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院号、科室、床号,核对无误以后临床护士才能对患者进行标本的采集; 2、为了不影响配血结果,禁止在患者的输液端或者是输液的三通处采集标本; 3、标本的采集采用的是抗凝血配血,采集完标本以后要轻轻的上下混匀、颠倒; 4、标本采集完要和患者再次核对信息,核对无误以后送输血科或者检验科血库进行交叉配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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