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04-24
韩凤琼副主任医师
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产科
胎儿生长受限的临床表现与发生时间段及病因有关,临床可分为三种类型,具体情况如下: 1、内因性的均衡型:发生较早,通常17周前可发生,胎儿表现为头围、体重、身长整体小于同龄人,通常外观无营养不良表现,不伴有胎儿宫内缺氧,但出现发育异常的概率较高; 2、外因性的不均衡型:发生较晚,通常发生于32周后,此类胎儿通常表现为早、中孕期间发育正常,后期因不利因素影响,出现发育迟缓。表现为头围和身长可达到正常状态,但胎儿体重小于同龄人。出生后外观表现为营养不良或过熟儿,易伴发慢性宫内缺氧和代谢障碍。此类胎儿耐受性较差,可伴发胎儿神经系统的不可逆损伤; 3、内因性均不均衡型:介于前两种类型之间,发生的时间段约为中孕期间,头围、体重和身长比同龄儿小,外观表现为营养不良,胎盘相对较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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