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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腺癌放疗后的不良反应

发布时间:2019-08-15

王朝英副主任医师

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肿瘤内科

视频内容

常见的放疗后不良反应主要为一些并发症,包括放射性皮炎、放射性肺炎即肺纤维化,还包括上肢水肿、心脏的毒性反应以及骨髓抑制等。其中放射性皮炎主要是由于局部皮肤接触放疗后出现的炎症性改变,在接触放射线照射后,由于防护不当或是用量不当,在短时间内接受大剂量的放射线照射,或是重复接受此治疗,使患者容易出现放射性皮炎症状。主要表现为皮肤红肿、水泡等且不易愈合。第二是放射性肺炎,即肺纤维化。放射性肺炎是指乳腺癌患者在接受放疗后,一些正常的肺组织受到放射性损害,出现炎症性反应,如果症状较轻患者可能无任何症状。当放疗后出现刺激性咳嗽、气紧、心悸、胸痛,或是出现发烧或低热症状,则很有可能是发生了放射性肺炎。一般放射性肺炎急性期是在2-3周内发生,也有一些患者是在放疗结束后3个月才出现相应症状。患者如果症状严重可出现呼吸困难、合并感染甚至是呼吸衰竭,这时需及时给予患者相应处理。第三上肢水肿,乳腺癌患者经过手术及放疗后,一部分患者患侧上肢会发生肿胀,这是因为乳腺癌手术以及放疗所造成的局部淋巴管的损伤及闭合,使正常淋巴回流受到阻碍,上肢逐渐出现肿胀,约半年后乳腺癌手术引起的患侧上肢水肿会逐渐消退。但是经过放射治疗后,淋巴管会再次封闭,影响回流,上肢水肿可能会存在很长一段时间。第四点是骨髓抑制,由于骨髓和淋巴细胞对放射线的高度敏感,一般在放疗开始后的第二周即会出现白细胞下降、血小板计数下降等情况。另外一些患者可能未出现明显临床症状,或仅表现为疲乏、食欲下降等。白细胞下降后患者易出现感染,皮肤易出现瘀斑,皮肤创面难以愈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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