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高血压药物是治疗高血压病的重要治疗措施,但其临床应用必须有一定的原则。根据临床实践经验,药物治疗高血压病大体上应遵守以下原则:
降压不能过快,应逐步降压;
选用药物应因人而异;
首次治疗应从单药开始,阶梯加药(严重高血压例外);
联合用药优于大剂量单药治疗效果;
用药量须按规定剂量用足;
不能骤然停药或突然停掉某一药物;
熟练掌握并坚持使用几个药物;
新药未必是最好的;
选用不影响情绪和思绪的药。
大多数病人的治疗须持之以恒地继续下去,除非有必要改变治疗方案。
抗高血压的药物很多,目前用于临床的降压药就有一百几十种,具体选用哪一种或哪几种降压药治疗,应根据病程长短、病情轻重、心血管状态、有无并发症或其他疾病来决定。
此外,还应根据用药后的反应、副作用等进行调整或更换。药物价格的高低和医生的用药习惯也影响着药物的选择。
下列几条原则可供选药时参考:
1、 年龄60岁以上者,利尿剂和钙拮剂通常比β受体阻滞剂更有效,应避免使用利血平或作用在中枢的药物以防发生抑郁症。为防止体位性低血压,应慎用哌唑嗪、胍乙啶等。
2、 青年患者宜用β受体阻滞剂,但这可能使某些人的运动量受限制。
3、 曾有中风或小中风史者,应避免使用能产生体位性低血压的药物。
4、 有忧郁症史者避免使用利血平及其制剂,中枢作用药如甲基多巴、可乐宁及β受体阻滞剂也可导致或加重忧郁症,因此宣选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、利尿剂、血管扩张剂、钙拮抗剂及α受体阻滞剂等。
5、 对骨质疏松者(老年人多见)选用襻利尿剂以外的利尿剂较为合适,可有助于保护骨结构。对伴有偏头痛的患者,宜用β受体阻滞剂或钙拮抗剂。其他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高血压病人,如高血压合并糖尿病、冠心病、肾功能不全、心功能不全、心律失常、高脂血症、性功能不全、哮喘、痛风及周围血管疾病等时,选药必须考虑药物对合并症的利与弊。